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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4-12-30 16:27  

各学院: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沈医保发【2024】16号)要求,校医院将办理我校2025年度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普通在校学生每人每年400元;沈阳市户籍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60元;沈阳市户籍低保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个人不缴费。医保待遇有效时限为参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保渠道

由校医院统一办理参保学生登记,报市医保局审核。学生通过税务缴费渠道中的“特殊缴费”选项进行缴费,可按学制趸缴,个人缴费到毕业年度。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登记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

五、报名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填写3个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1:学生报名表

附件2:自愿放弃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

附件3:参保报名情况汇总表

2.参保学生为沈阳市户籍低保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者,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按时报送参保报名材料,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上传至邮箱53193987@qq.com ,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交至崇山校区校医院三楼医保科317室,纸质版报名材料需学院辅导员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六、联系人

勾老师  622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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